26 March 2009

我国国会选举制度的困境和出路

http://www.zaobao.com/yl/yl090326_501.shtml
我国国会选举制度的困境和出路
(2009-03-26)

● 张锡鸿

  在过去的20多年里,我国国会选举制度经历了许多重大的改变。

  首先是为了确保国会能有几名来自反对党的议员,在1984年首创了非选区议席(NCMP)。接着为了确保能有一定数目的少数种族议员,在1988年又引进了集选区制度(GRC)。跟着是为了让国会能多引进一些不同背景的议员,以更好地反映人民的心声,在1990年又设立官委议员制(NMP)。

  还有,为了确保选民认真地投票,期间也引进了市镇理事会的概念,要国会议员负责管理市镇会。此外,技术和作业方面还有海外投票、政治捐献、计票方式、成绩宣布方式的改变等等。此外还有电子投票,真叫人眼花瞭乱。这些改变,以集选区制度最为影响深远。

  自1988年设立集选区制度以来,不出十余年就已经完全改变了我国国会选举的面貌。在1984年原本完全由单选区组成的国会,经历了1988年的三人一组集选区。1991年的四人一组集选区。1997年的四至六人一组集选区,演变为2001年的五人和六人一组的超级集选区,而单选区就只剩下区区的九个罢了。

  这样的改变,不能说不巨大。这样的改变,不能说影响不深远。

失去选战洗礼的机会

  以下的情况,是不证自明的。

  一、选民的参与感不足

  自1991年以来举行的四次大选,分别只有49%、43%、35%和56%的议席有竞争。换句话说,在这四届大选中都有接近半数或甚至三分之二的选民其实没有机会投票。这是因为没有反对党的候选人到那些选区参选,因此,执政党的候选人已经因为没有对手而自动中选。许多选民申诉说,他们已经许多年没有投票了。

  二、反对党在国会的代表不足
  尽管反对党在多数时候都能在大选中取得30%至40%的得票率。但是,这三到四成的选票并没有如愿地转换成在数字上能让他们感到满意的国会议席。这些年来,反对党所获得的议席(包括非选区议席)只是维持在二到四席之间,占国会议席总数不到5%。

  三、执政党面对的竞争不足

  自1991年以来,行动党竟然能够连续三次在大选提名日就重新取得执政权,这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可说是绝无仅有的。出现这种情况,固然是因为反对党没有派出足够的人选出来竞选。但是,这能全怪他们吗?

  一些论者就认为缺乏有效的竞争,长期来说,不只对执政党,对国家来说,也是不利的。而行动党的高层也曾为一些新候选人因为无对手而自动中选,失去选战洗礼的机会而感到失望。

  四、单选区的困境

  随着集选区的大行其道,到了1997年单选区就只剩下区区九席。就因为数目太少,单选区遂成为反对党必争之地。

  然而,面对执政党的强大对手,反对党的候选人在单选区也占不到便宜。这些年来,除了1991年得益于詹时中提出的补选策略奏效而赢得四个议席外,往后的大选,都只能保住两个议席。即使以得票率来衡量,反对党在单选区的平均表现,也没有比集选区来得好。

  有趣的是,对于执政党来说,即使要保留九个单选区也已经很不容易。因为,要找到足够的人选到这九个单选区看来似乎也有点困难。首先,部长人选要带领集选区,当然不能去。而少数种族、女性、新人,都要到集选区去。选来选去,只有政务部长、市长、资深议员和草根性强的候选人才最适合。

制度没毛病,只需小幅调整

  综合以上各点,我的结论是,我国国会选举制度一路走来,似乎已经不知不觉地走到瓶颈,接下来要如何才能走出困境?其实,我国国会选举制度尽管处于瓶颈,然而制度本身却没有什么大毛病。因此,并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改革,而只需作出小幅度的调整。
  我建议,国会选举制度,可考虑在下列两方面作出改变。

  一、增加非选区议席

  目前的法律允许设立最多六个非选区议席,建议增加非选区议席至相等于民选议席总数的10%,并向上调整至整数。如目前国会有84个民选议席,可另设九席非选区议席。

  为了鼓励反对党推出更多候选人,非选区议席的数目也应与有竞争议席挂钩,比率同样为10%,并向上调整至整数。如在提名日只有47席有竞争,就只设五个非选区议席,如84席都有竞争,才能设九个席位。

  与目前的规定一样,最终将有多少反对党候选人可获得非选区议席,还得看反对党候选人在选举中通过多数票直接赢取多少个议席。如反对党赢得两个议席,则只有七个非选区议席供分配,其方程式为九减×。

  为避免所有非选区议席为一党所独得,建议改变让得票最高的反对党落选者得到非选区议席的做法。改而采用比例代表制的方式来分配。反对党只有在总得票率取得至少5%才有资格获得分配非选区议席。

  个别候选人方面,只有在本届大选中参选并取得至少25%选票的反对党候选人才有资格接受非选区议席。

  二、规范集选区的规模

  全国目前14个集选区共设有75个议席,比率为1对5.35。

  当初设立集选区的原意,是要确保国会能有一定数目的少数种族议员。以我国少数种族约占人口的四分之一的比例,建议整体集选区对议席的比率不应超过1对5。但是,却不须要限制每个集选区都设五个议席,个别集选区可以由三至六个议席组成。这样一来,当选民人数变动时,可以通过调整议席,而不需要经常更改选区范围。
  这项改变基本上是中立的,因为它只限制总体集选区的比率为1对5,也就是每个集选区平均有五个议席。因此,每多划出一个六人集选区,便须多划一个四人集选区,以便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建议并非过于慷慨地随意派送非选区议席,也不是意图阻止反对党通过多数票赢取议席。它只不过是顺应时局,适当地给反对党加加油,鼓励他们推出更多候选人出来参选。这样一来,就能提高选民的参与感,促进政党间的良性竞争,就长期而言,对国家、对人民应该是好的。

作者为生产策划员

转载自联合早报网

4 comments:

  1. Thanks for posting it up. It is useful for my CV4000. The answer of the past year paper question can be found in this artic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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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CV4000? Engineer and Society?
    What are the Qs a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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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07/08 Semester 1 Question 2c
    Discuss the need to have a Group Representation Constituency (GRC) Scheme in modern-day Singapore.

    2007/08 Semester 2 Question 2c
    Discuss the pros and cons of the GRC scheme in Singap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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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ono now uni in sg got this kind of Qs in exam. out fr uni for too 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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